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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网购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

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今日公布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,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要求 ,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 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;鲜活易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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